各投标人:
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岭西路(壮锦大道-铁山港三支路)工程招标文件有如下修改:
(一)原招标文件第15页中的“计划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01日,,,,,,,,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4月01日”;;;;;原招标文件第59页中的“计划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,,,,,,,,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4月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现均修改为:“计划开工日期:2016年07月01日,,,,,,,,计划竣工日期“2017年05月01日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二)原招标文件第18页中原文:“4.1.1包装、密封“电子文件光盘”“;;;;;
现修改为:“4.1.1包装、密封“电子文件U盘”“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三)原招标文件第22页中的:“10.4 “暗标”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“暗标”评审方式,,,,,,,, ?采用”;;;;;
现修改为:“10.4 “暗标”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“暗标”评审方式,,,,,,,,?不采用“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四)原招标文件第190页投标函中,,,,,,,,“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 元”;;;;;
现修改为:“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五)原招标文件第11页招标公告、第14页投标人须知中1.3.1以及第59页中:
涉及招标范围、工程内容、工程承包范围中原措词为:“包括道路、桥梁、排水、照明、交通设施等工程(绿化工程除外),,,,,,,,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”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现因桥梁设计图纸未能完善,,,,,,,,以上部分内容均修改为:“包括道路、排水、照明、交通设施等工程(绿化工程除外),,,,,,,,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”;;;;;
即桥梁工程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之内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六)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五角星标志“★”等同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“*”标志,,,,,,,,并执行“*”标志的相关约定;;;;;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棱形标志“◆”为主要清单项目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七)、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(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带“★”号的项目)的单价不得超出经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相应单价,,,,,,,,否则为无效报价,,,,,,,,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作否决投标处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(八)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,,,,,,,开标时间),,,,,,,,原为2016年6月15日 10时00分。。。。。。。。现改为“2016年6月23日 10时00分”.
请投标人按以上修改内容执行,,,,,,,,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招标人: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招代理机构: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2016年6月7日